銘傳大學教務處公告
一、主旨:公告112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學生赴優久聯盟合作學校之國內交換學生申請相關事宜
二、辦理依據:優久聯盟大學國內交換生合作協議書
三、公告事項:
- 申請資格:本校學士班及碩士班在學學生(不含休學生)並符合擬申請交換校系之申請條件(優久聯盟簽約學校112學年度開放國內交換生申請各系所及其申請條件等相關資訊可於優久聯盟http://u9.tku.edu.tw//活動訊息項下查詢)
- 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三)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含名次排序)乙份
(四)申請校系規定有關資料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如,修課計畫書、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
- 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請備齊應繳交資料於112年5月18日起至5月26日16:00止,向教務處註冊組(桃園教務組)提出申請,申請表可逕至教務處網頁下載(銘傳大學/教務處/表格下載/)。
(二)教務處註冊組收整初審後,將申請人所繳交之相關資料寄送至申請校系,以做為審查之用,所繳資料概不退回。
四、公布錄取:符合交換名單將於112年7月6日於優九聯盟http://u9.tku.edu.tw//活動訊息項下公告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每位同學僅能申請一個校系。
(二)交換學生於交換期間仍應辦理本校註冊手續並繳交全額學雜費,且需依交換學校規定辦理註冊繳費手續。